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,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“打击整治网络谣言”专项行动年。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,迅速响应,重拳出击,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,有效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同时坚持打宣并举,综合治理净化网络空间。现将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。 案例一:依法查处仲某某网上散布不实信息案 2024年1月12日,仲某某(女,26岁,淮阴区新渡口街道人)为吸引他人眼球,利用个人新浪微博账号发布“医院一个13岁小男孩跳楼”的不实言论,扰乱社会秩序。仲某某被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行政警告。 案例二:依法查处魏某网上散布不实信息案 2024年1月12日,魏某(男,41岁,淮阴区长江路街道人)为吸引他人眼球,利用个人抖音账号转发有关“有人在街上杀人”的谣言视频,扰乱社会秩序。魏某被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行政警告。 案例三:依法查处李某某编造散布他人不实言论案 2024年1月16日,李某某(女,47岁,淮阴区长江路街道人)因对交通事故处理不满,为发泄私愤,在网络平台编造散布有关他人的不实言论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扰乱公共秩序。李某某被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行政拘留6日。 案例四:依法查处刘某某网上扬言实施爆炸案 2024年1月22日,刘某某(男,45岁,淮阴区淮高镇人)因未收到工程款,利用其个人抖音账号发布煤气罐图片,标注“不给钱就炸死”字样,造成社会恐慌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。刘某某被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行政拘留7日。 警方提醒: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,不信谣、不造谣、不传谣,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。对网上编造、传播谣言,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。如遇网络谣言线索,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,警民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环境。(淮阴警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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